编辑:承德网发布时间:2016-11-21
武汉中院发布《2015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荆楚网消息(记者 张城)为纪念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进一步落实新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6月1日,记者获悉,在武汉市政府第174次常务会议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晨发布了《2015年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武汉市行政审判白皮书)。其中,2015年武汉市两级法院作出实体判决的行政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四成。
根据通报,2015年武汉全市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诉讼案件大幅上升。全市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261件,同比增长18.59%,共结案3415件,同比增长94.97%。其中因新行政诉讼法扩大了收案范围,提高了审级,市法院收案大幅增加,一审收案718件,同比增长377%,二审747件,同比增长112%。行政案件主要集中在经济快速发展、行政机关住所地相对集中的江岸、江汉、武昌、汉阳、洪山等中心城区,以及城建(包括规划、土地征收、房屋登记)、公安、资源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领域。
武汉法院审结了社会广泛关注的武汉锅炉厂千余居民对房屋征收决定提起的超大团体的群体诉讼,戴某等39人对垃圾填沙湖问题要求水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等一系列案件,受理了部分2015级高考考生家长请求省考试院政府信息公开考生试卷信息、全国首例征收补偿决定先予执行案件等新类型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武汉市行政机关对依法行政更加重视,行政机关依法办事能力和应诉水平明显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明显增多。据统计,新行诉法实施至今,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达到103人次。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达34人次。部分区政府以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为契机,选取典型案件,组织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进行了一场场生动鲜活的法治教育课。
王晨介绍,2015年武汉市法院作出实体判决的行政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四成。行政机关败诉行为主要集中在城建、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领域。与上年度相比,败诉案件绝对值上升,但败诉比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
据分析,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是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表现之一是不注重收集和固定证据,举证不全。如在一些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对“信息不存在”、“信息涉密”、“决定不予公开”缺乏相应的证据支撑。表现之二是工作失误,答复漏项或者答非所请。如在刘某诉某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因刘某一次性提出的申请事项较多,政府工作人员在答复中对某一事项未予处理,致使答复漏项。又如在王某诉某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因政府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将被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定错,行政复议答非所请。表现之三是证据意识淡薄,未在举证时限内提交证据视为无证据。如在金某诉某远城区区政府违法强拆一案中,政府无证据意识,收到应诉通知书后未在十五日内举证,法院视为无证据而判其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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