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承德网发布时间:2016-11-14
北京市教委7月13日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今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初一)将使用新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学生评价结果必须在校内公示7天。中招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升学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按照新规,今后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和个性发展。与现行评价指标不同的是,新指标增加了很多具体内容,例如在思想道德方面,要记录学生参观天安门广场升旗仪式,走进国家博物馆、首都博物馆、抗战纪念馆等情况,还要记录学生参加三爱、三节(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节水、节电、节粮)等主题教育活动及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主题、次数、时长和表现情况等。在艺术素养方面,要记录学生学习掌握至少一项艺术技能、特别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技能的表现情况。在社会实践方面,要记录学生参与市、区社会大课堂基地实践体验的次数、时间、成果及心得体会等情况。此外,还要记录学生参加学校、家庭和社区劳动实践的次数、时间、技能表现、成果及心得体会等情况。
据悉,每名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必须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结果将重新进行核实确认。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学生、班主任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记入学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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