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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省公租房保障范围将扩大到非户籍人口

    编辑:承德网发布时间:2016-11-10

    T昨日,省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序推动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落户等28条实施意见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昨日,省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序推动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落户等28条实施意见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鼓励各省辖市、县(市、区)放宽落户条件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方面,将围绕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抓紧出台本地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制定实施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鼓励各省辖市、县(市、区)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凡在城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包含租赁房屋)的,不受房屋面积限制,均准予入户。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职学校毕业生、农村升学学生和参军进入城镇、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合理设立集体户口,方便符合条件但无个人合法房屋产权的人员进城落户。

    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

    《实施意见》明确将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各省辖市、县(市、区)要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便利。鼓励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地实际,不断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公共服务范围,缩小与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避免居住证与基本公共服务脱钩。

    实现全省范围内医疗费用异地结算

    推动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创新发展,提升服务业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水平,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稳定就业。严格落实各级政府住房保障建设责任,切实满足外来应保障人员基本居住需求。

    教育方面,将落实和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地就近入学政策,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接受学前教育;创新义务教育转移支付与学生流动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实现相关教育经费可携带,增强学生就读学校的可选择性。落实相关免费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就业方面,我省将实施《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持续抓好农民工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民工技能素质。医保方面,我省将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抓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实现全省范围内医疗费用异地结算;推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平等享受待遇。

    魏虹本文来源:郑州晚报责任编辑:H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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